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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个私协会工作答问
(发布时间:2010-03-16 浏览:524次)  字体大小显示: 【大】 【中】 【小】

     一、个体劳动者协会(以下简称"个协")、私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私协")会费收取有什么依据?
  答:会费收取的依据是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该文件第一条规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

  二、武汉地区的各级个、私协机构是否经过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
  答:武汉市个私协及所属各区个私协均经过武汉市民政局、各区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市、区两级协会为社团法人,基层协会为区协会下辖的非法人型的分支机构。

  三、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是个什么组织?加入协会后能带来什么好处?
  答:汉阳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汉阳区私营企业协会分别是由汉阳区个体工商户和在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组成的、经民政部门依法核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是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的"娘家"。其职能是团结、引导广大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加入协会组织后,您可获得协会提供的下列服务:
  及时获得政府关于个体经济的法律、法规信息,有效防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拓宽获得经营信息的渠道,参加协会举办的展销活动;
  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的教育、培训和文化体育活动;
  协会设有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网络,聘请有常年法律顾问,协会的律师可为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讲述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
  协会作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群体的代言人,可以将会员的合法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正当渠道向党和政府反映,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建议;
  协助会员解决其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出面与有关部门协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会员遇生老病死等事,协会将派人上门看望、慰问,如遇天灾人祸等意外事故,协会可视情给予救助,并在一定范围内为会员组织募捐;
  会同有关部门为会员办理职业技能培训,推荐技术能手,参加行业技术竞赛;免费提供出国考察及经营证明,免费为外地来汉经营者子女联系入学事宜;
  协会在适当的时候,开展先进评比活动,对诚实守法经营户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会费的收取标准各是多少?
  答: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第一条中"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财政部门不再核定统一的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社会团体可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的规定,市个私协会于2005年1月28日印发了《武汉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制定了会费收取标准,中心城区个协会员每户每年最多180元;远城区个协会员每户每年最多108元。私协会员单位每户180元至1200元不等;具体标准为: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下者,每户15元/月,一年180元;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下者,每户30元/月,一年360元;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下者,每户50元/月,一年600元;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下者,每户80元/月,一年960元;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者,每户100元/月,一年1200元;

  五、会费的用途是什么?
  答:会费取之于会员个体,用之于会员群体,其用途主要是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范围。如:办公经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请专家学者授课,聘请法律顾问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慰问遭受灾害的会员等。

  六、贯彻《武汉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简称市协会2005年2号文件)有什么要求?
  答:具体要求如下:一是坚持标准不突破;二是会费收取要有情操作;收取会费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武汉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证》、《武汉市私营企业协会工作证》、《会费收取证》,收取会费必须有情操做、规范操作、不得超标准收取。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便会员交纳会费。收取会费必须有两人以上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随意少收或免收,现场开具由湖北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个协、私协)》。自2005年3月1日起,《湖北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会费专用收据》停止使用,尚未用完的由区协会全部收回封存、妥善保管备查;三是会费票据管理要严格;会费收据以基层协会为单位,统一在区协会领取,并按号码顺序进行登记;必须领一本、登记一本,使用一本、核销一本,做到票据、金额、登记相符。区协会在收取基层协会上交的会费时,只在收据存根联盖章或签字即可,不再另开收据;四是会费使用要规范.必须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单独设立会费收支帐户,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专(兼)职会计和出纳员。各区协会会费实行报帐制,有各基层协会按规定到区协会报帐。重大开支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由会长签字方可生效。区个、私协每年向理事会汇报一次会费收支情况,每月向市协会报送一次财务报表,并接受同级工商分局和上级协会的审计。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国家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实行"阳光工程"的要求,禁止协会向国家工作人员发放津贴、补助,也就是说,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在协会拿一分钱;

  七、对收取会费的人员有无要求?
  答:有如下具体要求:
  1、由协会工作人员、会员骨干收取会费;
  2、收会费必须佩带《武汉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证》、《武汉市私营企业协会工作证》、《会费收取证》,现场开具由湖北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个协、私协)》;
  3、本着入会自愿的原则,不是会员不能收其会费;
  4、收会费时要注意工作方法,要宣传协会工作,文明礼貌服务,禁止说粗话、狠话和用粗暴方式收费;
  5、禁止收人情费,以吃顶会费,以物顶会费;
  6、作好服务工作,为会员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宣传教育,动员经营户、私营企业自愿加入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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